
【精品】劳动合同范文集锦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昊博国学幼儿园 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西华西路昊博国学幼儿园性质:民办教育机构 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田雨春 电话号码:133112890000313--5851234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自日起至月1—3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为昊博国学幼儿园。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六天,工作时间参照具体作息时间表。
四、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重视乙方在园内的安全。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领导力与执行力 元/月,班级管理 元/月,遵守园规/月,业务考核(包括教学质量奖,含备课) 元/月。 目标奖:安全奖 元/月,满勤奖 元/月,出勤奖元/月,家长评价奖元/月,班级效益、贡献奖 元/月。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作违约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继续聘用乙方,应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园纪、园规,并按本幼儿园教职员工奖惩方案执行奖惩。
2、各教职员工签订本合同后,需交纳押金800元/人,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后退还,如续签可不退(双方自愿)。如违约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仔细阅读,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xx0000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x0000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x0000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20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劳动合同 篇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
性别: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处隐藏12995个字……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对于什么是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关于印发《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26号)中有了明确的说明:
“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4、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1号)“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由以上规定看出,对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监察部门予以处罚及司法机关判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者恶意拖欠”,即用人单位须存在主观恶意情形下,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只是此经济补偿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不一样。
二、《劳动合同法》第38条出台的背景分析
对于此条规定制定的背景,现在已无从查证,我们可从20xx年7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中窥见一二。
该《释义》对于此条的进行解释中谈到“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同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李建、闫宝卿、邱小平等任主编的《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编写的《劳动合同法问答》,谈到“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及时,是指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不能晚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足额,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而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由以上文章分析,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情形。
三、《劳动合同法》第38条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20xx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其中《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诉张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法院认为“原告企业因被告劳动者的原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故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被告自行提出要求与原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未履行告知义务,原告公司无需支付被告经济补偿金。”
从以上判决可看出,最高人民法院推行此案例,其中含有了对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主观恶意,也不应受到惩罚的观点。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在运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时,应考虑到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客观不能的情形。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客观不能情形,应从严把握,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希望劳动者如愿意与用人单位共担经营风险,接受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少发工资的客观情形,也需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等到用人单位陷入经营极度困难,无法发出工资时才想起仲裁。
劳动合同 篇9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 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 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不期限。如:培训一部:培训师服务三年;培训二部:野外运动教练 服务两年;客服部 :客服专员服务两年。销售部:销售代表 服务一年;策划部:网页设计 服务一年:
四、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元赔偿金计,三年的须按每月_____赔偿金计,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做出赔偿。
五、 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 身份证: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 篇10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条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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