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6-05-04 20:29:12
学校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15篇[合集]

学校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15篇[合集]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1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造成影响,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以及因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

(1)局部区域有10站以上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或10站以上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30毫米,或10站以上3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中型以上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公共安全;

(3)湖区内涝严重,主要内湖水位超历史最高水位,内湖堤防出现严重险情,气象部门预报仍将出现强降雨,且危及周边群众公共安全时;

(4)发生山洪地质灾害,一个县市区或一处工程失事一次性因灾死亡(失踪)30人以上。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极端暴雨灾害应急工作。

岳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岳阳军分区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岳阳电业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水务局、市长江修防处、市铁山管理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应急办、市水文局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防指下设工程技术组、水文组、气象组、秘书组、宣传组、物资组、交通运输组、救灾补损组、后勤接待组、督查执纪组、执法组等工作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务局。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参照《岳阳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岳政办函[2007]113号)规定执行。

3、监测预警:

极端强降雨天气监测预警。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极端强降雨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迅速将预报警报发至市委、市政府和市防办,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市防办迅速将预报警报发至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防指。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应急站等一切可能的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当极端天气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时,应按市防指的要求,加大播放密度,并增加防御指南等提示性信息。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极端强降雨天气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密观测、加强巡逻。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组织快速转移,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水库(尾矿库)险情监测预警。极端强降雨期间,水库(尾矿库)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加强对工程的监测。当水库(尾矿库)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应立即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立即向水库溃坝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

渍涝灾害监测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极端强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分析渍涝灾害区域,向社会发布渍涝灾害警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通知低洼地区群众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财产。

中小河流、骨干内湖洪水监测预警。各级水文部门、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中小河流、骨干内湖洪水的监测测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防汛抗灾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市防指成员单位在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依照调度权限做好抗灾救灾指挥调度工作,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指挥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抗灾救灾工作。

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发生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险情时,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跨区域发生的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或灾害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因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市防办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极端强降雨天气灾害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

市防指随时召开防汛会商会或专题会商会,必要时,启动异地会商。市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市防指领导、相关成员单位、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分析雨水灾险情,研究决策抗灾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发布紧急通知、指令,督促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市防办全面收集整理雨水灾险情和抗灾救灾行动情况等,及时报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岳阳军分区及省防指。

视雨水灾险情况,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在市防指统一办公,全力服务于抗灾救灾工作(各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参照《岳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应对城陵矶超警戒水位防汛抗灾工作方案》“岳市防[2010]5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联系各县市区防汛抗灾的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奔赴责任区指导抗灾救灾。市防指派出相关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灾救灾。

市防指可视 ……此处隐藏21153个字……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学校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师生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并关好门窗;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等电器;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需乘车上下学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四、应急保障

(一)预案保障

要加强对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迅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二)机构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均须设立专门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机构,并制定具体方案。

五、信息报送制度

1、信息报送采取分级报告制度。

2、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

3、工作程序

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研判,及时将灾害事故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情况向教体局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

六、善后与恢复

各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七、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及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报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14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安全,打造和谐校园,防范当前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全面负责校园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x

组 员:xxx xxx xxx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加强宣传,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2、当日值日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2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学校大门口。

3、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

4、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

5、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网站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6、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我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学校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15

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委下发沪教委办〔20xx〕4号文件下达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信息发布响应

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以下简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学校和家长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并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信息发布响应工作:

1、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并在22:00维持,或者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市教委将根据官方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向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

2、在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市教委将根据官方媒体播发的信息,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向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通知告知学生和家长。

3、学校上课期间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学校参照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并通过站、信息公示栏等形式宣传市政府《实施意见》,提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学校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实施意见》,普及气象灾害的基本知识、普及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知晓红色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教育教学安排

当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学校根据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规定,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合理安排:

1、《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各学校全天停课的,学校要兼顾教职员工安全与工作需求,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并及时告知教职员工。应当上班因交通等原因未按时到校的教职员工,要及时与学校负责人联系。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落实人员做好看护与生活安排。

2、《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学校教职员工应按时到校、上岗。学校根据学生到校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教学活动、游戏。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对不能按时到校的教职工,不作迟到处理。

3、《实施意见》规定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继续上课的,学校一律停止室外上课及户外活动,统筹安排好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并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预警应急响应

1、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各级各类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将行政部门应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园长进入指挥岗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应家长的咨询。

2、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3、对于极端天气原因造成家长晚来接孩子的,则需及时安抚孩子的情绪,安排专人看护好孩子,直至家长来接。

《学校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15篇[合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