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6-10-31 13:53:14
【精选】劳动合同汇总7篇

【精选】劳动合同汇总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3个月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 ___ 乙方(签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 ……此处隐藏7046个字……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新员工转正涉及的15个劳动法知识(李铮律师分享)

1、试用考察期,主管的评价(主观)能否作为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

解答:用人部门直属领导的主管意见其实很难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但是往往又是我们工作中最真实的理由。

所以尽量想办法帮助用人部门量化他的要求。

比方说沟通能力,可否考虑放到胜任力模型中,要求新员工积极主动培训其他部门工作、服从直属领导管理等条目。这样未来直属领导在交办工作后可根据完成情况量化打分。

2、公司有规范的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书,录用的人至多至少会有某一点不符合岗位要求(即没有完全适合岗位要求的人),比如上述案例中要求该岗位有从业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但其工作经验才 1.5 年,当时认为她英语通过八级,所以录用。在此,能否以她不符合工作经验这项条件而辞退她?

解答:不能以她不符合工作经验辞退,只要人家提供的信息是准确无误的,你们公司也发了录取通知就形成了法律关系。

3、如员工试用期三个月考核未通过,部门主管要求延长至 6 个月,如这样操作的,人力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解答:首先你必须确定你公司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不低于 3 年的,否则这样做就违法,不能做。

如果是,那你也必须有延长试用期的评价记录,并有员工本人的签名和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并存档。同时要密切关注其延长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如未达标/不合格,应及时处理。

4、试用期考核是不是也要以相关可量化指标为主?如果产生纠纷是否可以作为切实有效的依据?

解答 1:业务岗位尽量以经营数据作为考核依据职能岗位尽量细化和分解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设定评估标准

解答 2:指标能量化的尽量量化,避免应主管原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可以作为纠纷的切实有效证据,但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就是考核表评定后应给考核者本人签字确认无异议。

5、我们公司会出现延长试用期的情况,这个方面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规避法律风险么?

解答: 在原定的试用期内根据已制定的试用期考核内容,指出其不胜任的地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再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延长试用期。

6、我司对于业务员的试用期是有弹性的 1~3 个月,看表现转正,这样的试用期合同该如何签订才合法?

解答:首先劳动合同不存在试用期合同这一概念。《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对于一些特殊岗位,要经过岗前培训方可上岗的,制定岗前无薪培训,只有20块补贴,提供食宿,培训时间为10天,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解答 1:一般不建议这样做,有损你公司雇主形象。非得要做,可以这样:不办入职手续,以社会组织名义组织公益类的培训为出发点,培训结束进行考试选拔招聘,择录入取。

解答 2: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必须支付。要想避免,走实习形式。

8、如果员试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又想再给其一次机会。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得延长,该如何合法化去做呢?

解答:1、延长试用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2、给员工一个明确可量化的工作目标,并共同约定如果未达标,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由员工写一份目标责任书,里面包含此内容,人资存档。

9、招聘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不符合公司要求里,在签订相关实习协议,需要注意哪些方的要素?

解答:实习协议严格上来说不是一个劳动合同,更像是一个民事协议。因为未毕业的大学生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所以,只要是双方约定同意的.,不违背法律规定的都可以谈。

10、女员工招进厂一个半月后来请病假(已怀孕 2 个多月),准备不同意其请病假,让其本人辞职,是否可行?

解答:请病假总得有病假的事实和根据吧?不能随便说要请病假就请病假的,要有医生的病假建议和员工

看病的记录为依据的。如果没有,你可以不批。如果有,你还是批了吧,要不然,怀孕女工有什么闪失对你企业负面影响还更大。

11、考核期内通过彼此事先约定绩效考核内容,是否可以作为员工试用期不合格的举证?

解答:可以,关键是要你这个绩效考核内容的结果应用规则写入到了你的新员工转正考核办法里,而且有对员工培训并签字认可的。

12、如果与员工约定的试用期是 3 个月,但是试用期到期之后,没有通知员工转正,员工也没有提出转正

申请,那这种情况下,是否视为已经转正?如果想延长试用期,需要在转正之前,多长时间通知员工呢?

解答:

1、试用期超过 5 个月,但没有到 6 个月时,自动转正;

2、转正申请,提前一个月申请,并进入转正注程;

3、延长试用期,要书面与员工填写《延长试用期说明》并列举出员工不胜任的原因,需要从哪些方面改正。

13、试用期淘汰面谈要注意什么呢?

解答:做好充分的记录,最好之前工作中有不良记录时员工有写过一些检查和改进报告之类的。然后就是

更多的以肯定的态度,强调只是不合适,并给员工提出专业的职业指导和求职建议的角度出发来引导员工主动接受这一结果会好一些。

14、法律规定试用期上社保的,但是我们单位是转正后才上社保,而且合同是转正后才签订,工资也是走现金,不知道这样有什么风险?如何避免?

解答:首先,这个是符合劳动法的,没有人查,无人举报就没事,多与劳动局沟通;

1、社保是入职时就必须办理的。但是社保局关系股保持好联络;

2、劳动合同是入职内的一个月必须签订的;

3、工资走现金,无所谓呀。只要你纳个税就行。

15、公司规定试用期的员工转正必须老板或者总经理签字才能生效,但是有时老板或者总经理总是推迟几

天,这样就导致员工的试用期延长,怎样能避免法律纠纷?

解答:打电话和老板或总经理沟通汇报此员工试用期表现情况,再征得他同意授权由 HR 经理代签,等他们回来后补签字不就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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